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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服务目录 > 事项详情
      封存可能被转移、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
      基本信息
      事项实施编码
      事项类型: 行政强制 办事对象: 法人
      实施机构名称: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处(科)室: 劳动监察局
      实施主体性质: 无 联办机构: 无联办机构
      行使层级: 省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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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办理流程
      办理结果《行政强制决定书》
     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
      到窗口次数不需要
      设定依据
      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名称条款具体内容
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: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,有权采取下列措施:(一)查阅、记录、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、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,对可能被转移、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。…”
      流程图

      ×
      行政相对人权利
      行政相对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。
      行政相对人义务
     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: a)配合检查和调查 b)提供相应所需材料 c)接受行政处理决定
      咨询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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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0791-86292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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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主办单位: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